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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讯 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4200余万元,以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为首的四名被告人于1月1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闫永喜今年47岁,门头沟区副区长。被告人毛旭东今年32岁,汉族,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李昕今年37岁,门头沟区永定镇经济工作办公室主任、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拆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被告人闫永成今年41岁,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党委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是闫永喜的弟弟。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由闫永喜利用担任门头沟区副区长、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由李昕利用担任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拆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并负责发放拆迁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被告人闫永喜于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共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并从中收受对方给予的“好处费”556万余元、索要住房3套。 被告人闫永喜还于2006年4月,利用担任中共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闫永喜、李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毛旭东、闫永成,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闫永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毛旭东,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闫永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被告人闫永喜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毛旭东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告人李昕犯贪污罪,被告人闫永成犯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还在审理中。 ■庭审现场■ 给情人的“好处”是为了“集体发展” 闫永喜个子不高,身材发福,但声音洪亮,说话时一嘴的北京腔。毛旭东身材修长,皮肤白皙,说话时声音很轻。刚被法警带入法庭时,两人眼睛不停地在旁听席上扫来扫去。 在法庭讯问阶段,闫永喜承认他与第二被告人毛旭东是情人关系,他还把给情人的“好处”称作为了“集体发展”。庭审中,“为了集体”这句话也是从闫永喜口中说出的频率最高的一句话。 据闫永喜讲:毛旭东的公司隶属于冯村,与他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毛旭东不在该公司,他也会把钱打到这家公司的,因为这是为了集体发展。他从当官的那天开始,就想为冯村多作贡献,体现出他的人生价值,让冯村成为全国的先进,他从没想过给个人谋私利。 在闫永喜的犯罪中,32岁的毛旭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据了解,毛旭东与闫永喜的情人关系,早在6年前就已经确立了。根据起诉书的具体指控可以发现,闫永喜涉嫌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三宗罪名的具体事实共计9起4200余万元的涉案款项中,有3600余万元都是为毛旭东谋取的各种好处。 闫永喜还在法庭上说,他是土生土长的门头沟人,家中经济实力十分雄厚,根本没必要贪污受贿,他自己有别墅,别人给的房子他根本看不上眼。不仅他自己,连他弟弟闫永成也没有贪污受贿的需要,很多指控的事实,实际上都是别人主动给他们弟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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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5-20 访问人数: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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