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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律师提示: 受害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仍需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的,对方仍应承担受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受害人及其家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一年内,向肇事人另行起诉。
(二)其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衣物损失、维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和车辆贬值损失等。
律师提示: 作为代理人,应当充分注意受害人的其他财产损失,并搜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做车辆贬值鉴定。 代理人应是个细心的人,尽可能的为受害人主张权利和利益;代理人也应是个胆大的人,不应拘于教条和法官的短见为受害人主张权利和利益。 合情、合理、合法的主张,既不是“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也不能掉以轻心,遗漏必要的、合理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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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5-22 访问人数:5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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